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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0年辽宁商贸职业学院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辽宁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规定,按照教育部2010年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10年辽宁商贸职业学院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无专业级差分数要求,对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论坛)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制定的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010年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我院商务英语(论坛)、旅游英语、国际商务、国际商务(报关与外销方向)、物流管理(国际货运代理)、旅游管理专业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承认各省招考办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的规定。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我院按120%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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