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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武汉音乐学院(WuhanconservatoryofMusic)是全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

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由此前溯,上述三校之音乐部分的各自前身,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中原大学文艺学院及其在1949年接管的武昌艺术专科学校和在1950年并入的湖南大学文艺学院;组成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和香港中华音乐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广西省立艺术师资培训班等,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72-1978年用“湖北艺术专科学校”名)。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院重视师生的艺术实践活动,成立东方交响乐团、中华编钟乐团、民族室内乐团、合唱团和附中艺术团、附小艺术团,其中中华编钟乐团与国际著名音乐家谭盾、马友友合作,曾在美国、英国、法国以及香港、北京、上海等地演出;东方交响乐团先后在我国北京、上海、安徽、湖南、大连等演出;2002年,还承担了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中国新春音乐会”,先后在德国法兰克福“世纪大厅”和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上成功演出,展示了中国古老文明和传统文化,展示了中国作曲家在交响音乐创作领域的成果,展示了中国优秀青年歌家、演奏家的风采,均获得好评。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说明

我院各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计划的说明

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网址://zsks.whcm.edu.cn),请考生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三、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网上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各专业方向(品种)专业考试费每方向每人次350元。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

网报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5日

网报地址://zsks.whcm.edu.cn

2、现场确认:

凡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的湖北省考生只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不需参加现场确认,不需打印专业准考证。其余方向的湖北省考生和非湖北省均须按照以下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2月26、27日

(2)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A栋一楼。

(3)现场确认手续:

湖北省考生持“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湖北省音乐舞蹈类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非湖北省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采集照片、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报考一个专业方向需证件一套,至多不超过两套。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zsks.whcm.edu.cn中的“考试日程安排”栏目中另行公布。

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方向的湖北省考生无须参加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报名考生的湖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作为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未参加武汉音乐学院校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未报考武汉音乐学院,没有校考成绩)。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五、注意事项

①湖北省考生必须获得湖北省音乐舞蹈类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方向(品种)应与其参加湖北省统考的专业方向(品种)一致,否则视为无效;钢琴调律专业方向考生须获得湖北省音乐类统考音乐学(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类(钢琴品种)合格证方能报考。

②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如果考生所报考的两个专业方向在考试时间上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③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湖北省内考生仅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不参加现场确认及校考,以统考成绩作为该方向专业成绩。

④所有专业方向均初、复试一并进行;初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均视为无效。

⑤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考试网(//zsks.whcm.edu.cn);音乐教育、钢琴演奏、钢琴调律、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专业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其它音乐表演类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⑥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⑧高考文化课分数计入总结构成绩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结构总成绩(即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分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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