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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工程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湖南工程学院始建于1951年,坐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湘潭市。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1年,原隶属于国家机械工业部,是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78年,原隶属于湖南省纺织工业厅。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升本以来,始终坚持“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2007年,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6月,获批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2013年,学校牵头,联合湘电集团和湘潭大学组建的“风电技术与电能转换协同创新中心”被遴选为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培育)。

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学校校园总面积108万㎡,建筑面积50多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3亿元,纸质图书130多万册。学校主校区位于湘江之滨,与沿江风光带、宝塔公园相互映衬,风光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中心)、48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08万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一、招生省份及招生专业计划:

2015年我校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广东等15省共下达艺术类招生计划450名,招生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该专业正在申报“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名称)。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根据省统考和校考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投放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考试科目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素描、色彩

三、录取:

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第二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录取原则执行分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专业可认省统考,招生录取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四、学费标准:80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731-58688511、58683867(传真)

学校主页:www.hnie.edu.cn

校考成绩查询网址://zsjy.hnie.edu.cn/zsw/art_cx.aspx

电子邮件:zsb@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邮政编码:4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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