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及考试说明
04月08日
我校2023年面向江苏、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所有专业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限首选科目)。最终各专业计划数将按主管部门审批后公布执行。
序号 | 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200 | 四年 | 16500 |
2 | 产品设计 | 100 | 四年 | 16500 |
3 | 环境设计 | 100 | 四年 | 16500 |
4 | 音乐表演 | 25 | 四年 | 16500 |
5 | 数字媒体艺术 | 200 | 四年 | 16500 |
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0 | 四年 | 16500 |
7 | 广播电视编导 | 150 | 四年 | 16500 |
8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150 | 四年 | 16500 |
说明:
1.序号1-4专业,只需参加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2.序号5-8专业,凡生源所在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参加校考;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录取办法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地的相关报考条件,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于1999年经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和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有二级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改制为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简称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校园占地856亩,在校生达13000余人,学院以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创新育人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坐落于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距离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约3公里,毗邻南京地铁S9号线。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科学,各种设施配套齐全。校园占地811亩,总建筑面积超30万平方米,在校生14000余人。学校拥有技术先进、设施一流的实验室26000余平方米,其中基础和专业实验室106个、大学生创新实验室12个。已建成52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并配备了免费的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设备、指导教师为大学生科技创新以及创业项目孵化提供全方面服务。拥有28700平方米功能完善、藏书丰富、智能化、现代化的图书馆,能够容纳6000名学生同时阅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