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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及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及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及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如下:

202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及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202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及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一览表

录取规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首先进行免试考生录取。

2.免试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优先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同一专业类别的普通类专业和校企合作类专业分别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视频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视频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5.退役军人类招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优先录取考生第一志愿。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1.录取时,先按照成绩高低进行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非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成绩计算方法重新计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结束后,分校企合作专业(不含空中乘务)类和普通专业类,根据各类总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业水平合格考合格科目数、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的数量多少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计划调整原则

1.单独招生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若未完成,相互之间计划可以调整。按照普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退役军人专业顺序,依次调整至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中。

2.单独招生各专业类别间计划在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可进行调整。

3.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按照普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可相互调整。

4.未完成的单招和综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并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7年的“山东省烟台市兴隆街民办中学”;1990年,成立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2002年,更名为烟台市技术学院;2005年,原烟台市轻工技校和原烟台市纺织中专整体并入烟台市技术学院;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截至2015年12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864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07亿元,共建有8个教学系,开设高职专科专业26个;共有教职工732人,其中专任教师353人,全日制在校生7105人(2015年9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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