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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舞蹈类考试要求与考试内容

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舞蹈类考试大纲

舞蹈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测试120分(其中形象、形体40分,舞蹈基本功测试8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其中命题即兴30分,舞蹈动作模仿5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形体测试

形象、形体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身材比例好。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腰腿软开度较好、舞姿跳跃具有较强的身体控制力,旋转以及翻身的速度、力度、稳定性好;能连贯流畅完成高难度技巧动作。

(2)舞蹈表演

作品表现完整、动作熟练,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节奏清晰,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

考试要求:考生可穿练功服或舞蹈服装(自备)。自备剧目音乐,音乐需独立刻制CD且只能有剧目音乐,格式为(WAV、MP3)。

(3)模仿

命题即兴测试:考生以组为单位抽取一题命题即兴题目(包含音乐),考生试听音乐4小节后,根据命题进行即兴舞蹈。

考试要求:须紧扣主题、捕捉音乐形象,充分运用身体语言表达呈现。

舞蹈动作模仿测试:每一组4个8拍至8个8拍的动作模仿,每一组选派一名考生现场抽题确定模仿内容。教师现场示范教授3遍,第4遍由考生独自完成。

考试要求:考生所模仿动作完整,姿态规范,节奏准确,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记忆能力和形体表现力。

3.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查看个人专业考试分组名单,并清楚考试时间及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舞蹈候考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音乐光碟,穿戴好舞蹈练功(紧身服)、软底鞋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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