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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

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有哪些?高考报名人数是多少?本科专科招生计划是怎样的,高考录取时间是怎么安排的?有没有最新的高考改革政策与方案?下面是由高考必中网小编为大家带来《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招生改革方案汇总》,供参考。由于政策信息等不断调整变化,请大家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高考时间安排

16.普通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全省技能高考的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

17.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一般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18.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19.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每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均为120分钟。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满分均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20.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等五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由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1.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学类、会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等类别,实行以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技能高考。考试内容分文化综合和专业技能两部分,其中文化综合210分,包括英语(30分)、语文(90分)、数学(90分)三个部分;专业技能为考核实际操作,满分为490分。具体考试组织按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技能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实施。

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高考报名人数

高考报名36.2万人连续8年下降后首次小幅回升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今年我省高考报名情况。截至目前,高考报名总人数为362465人,其中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302413人,报名总人数与2016年报名总人数相比增加了987人。这是我省高考报名人数连续8年下降后,首次小幅回升。

据介绍,普通高考各科类报名人数为:普通文87101人,艺术文23420人,体育文6200人,普通理175424人,艺术理5073人,体育理5195人。普通高考人数比去年减少4.89%。技能高考报名人数比去年增长17.03%。高职单招报名人数比去年增长163.06%。

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招生计划

2017年湖北计划招生334200人,其中本科计划143700人,高职专科190500人。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湖北):本科招生1240人。

31.各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计划编制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

32.省招办依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来源计划,在与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后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招办公布计划的高校不得在我省招生。

33.高校在录取期间向我省增加计划应在投档前到位。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后,高校增加计划一律重新公开征集志愿。

34.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35.经国家批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高校才可安排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录取期间,增加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必须经国家民委或教育部民族司批准,在规定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36.录取期间,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及时向省招办增补自主选拔录取、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第二学士学位、插班生、职教师资、少年班、高职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所需招生计划。

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志愿填报

36.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所有考生的各类志愿在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

第一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28日,填报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院校联办本科和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8月8日-11日,填报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含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37.招生院校划分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

38.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专业。

文理类: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国防生等需军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专业,部分免费师范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小语种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类:分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两个时间段录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二)录取。

体育类:所有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技能高考:我省省属院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本科专业。

39.本科第一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经省招委同意的办学实力较强、具有硕士授予权、生源较好的省属院校的本科专业。

40.本科第二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一般公办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41.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文理类包括公安、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

艺术类包括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体育类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

技能高考包括省内高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42.在高职高专批录取的包括所有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理类高职高专专业。

43.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均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44.提前批文理类(本科、高职高专)均设6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其他批次均设9个院校的平行志愿。艺术本科(一)设梯度志愿模块和平行志愿模块,其中梯度志愿模块设第一、二、三院校志愿(填报校考志愿)。

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照顾政策

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7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2)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烈士子女。

80.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2.优录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考生优录身份认定和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优录项目涉及的县(市、区)、市(州)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或审核、盖章确认。在加分投档项目审核中,对考生出具证件的真伪和其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接受本地报名考生优录申报,核实考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检查证明材料是否完整,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市(州)招办负责复核考生申报项目和证明材料,汇总检查县(市、区)招办报送的考生信息无误后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汇总全省考生优录信息,向社会公示加分投档考生名单,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

83.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①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具有28个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84.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①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具有42个县(市、区)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42个县(市、区)农村地区且连续3年以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实施区域有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县、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等42个县(市、区)。

85.全省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的考生,符合下列(1)或(2)条件,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1)①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②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42个县(市、区)的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县(市、区)户籍满3年以上;③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①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地区户籍满3年以上;②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86.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农村户籍考生或户籍在我省农村地区考生,且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我省农村地区的,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87.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地区。2016年城乡区域划分代码(十七位)的第十五位为“2”的表示乡村,户籍在此区域的考生为农村考生。

88.各地要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学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的信息,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学籍系统信息一致,确保考生户籍和学籍及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真实准确。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

89.在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90.在我省参加录取的外省籍随迁子女,享受教育部统一规定且我省实施的优录加分政策。

2017湖北高考最新消息:录取

50.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和《省招委关于做好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7〕1号)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的院校(专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录取方案、各专业录取规则、各专业实际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接受社会监督,并报省招办备案。

51.体育类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全省统一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

武汉体育学院可以安排本校体育类30%的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全省统一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自主确定身体素质测试和文化录取标准。

52.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录取的免费师范生、小语种、航海、公安、司法、安全等高校(专业)、军校和国防生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53.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要求,军事院校(国防生)本科录取执行各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合格生源中录取。军事院校不得录取无军校志愿考生,不得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考生。

54.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应严格按教育部批准招生项目、公示合格名单和录取标准进行录取。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55.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应及时将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在录取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围考生,可由学校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决定是否向省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申请,经省招委批准后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本科第一批自主选拔录取投档前,省招办根据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对本科第一批所有高校进行模拟投档,生成最终模拟投档线并对社会公布。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应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最终模拟投档线录取考生。

56.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和省招委文件执行。

57.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执行。

58.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民族院校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实行分类投档的类别与其他专业类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59.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与院校其他计划在同一批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投档线,但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在同批次线上计划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60.湖北理工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荆楚理工学院面向当地考生的本科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投挡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模拟投档时,若批次线上面向当地招生计划生源不足,则转为面向全省招生计划。

61.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投挡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

62.中南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本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录取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资格证明的考生,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投挡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

63.少数民族预科班投档控制线在院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档线下80分以内,与院校同批次其他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学校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恩施州、宜昌市的长阳县和五峰县)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且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

64.民族班和西藏班投档控制线在院校其他计划投档线下40分以内,与院校同批次其他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学校择优录取。民族班的生源范围为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西藏班的生源范围为全省考生。

65.航海类本科专业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高校申请,可降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66.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非定向招生计划安排在同批次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实行分类投档。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转为非定向计划。

67.本科第二批院校生源不足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时,若批次线上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有效生源不足,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可以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征集志愿。

68.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录取,按对应的联办本科院校分类,实行分类投档。最低录取分数为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

69.在常规录取阶段未完成在鄂招生计划的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可以进行补录,已经完成在鄂计划的院校不再参加补录。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70.技能高考本科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文化和专业技能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高专各专业类别统一划一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专业类别划线。技能高考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考试分数和专业技能考试分数之和排序,实行分类投档录取。

71.单独招生院校在4月初完成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已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技能高考或统一高考录取。

72.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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