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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专业类别,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艺术类院校简介

艺术类院校,目标是培养具备各专业知识,能从事各专业门类教育和实践的人才。艺术院校专业课的考试都是由各个高校自主命题的,部分学校有一定的考前培训辅导班。其招生工作是由各个学校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的,考试内容和时间是由学校自主决定的。在2012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增的艺术学学科门类,下设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共包括33种艺术类专业。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安排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60.00%
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
钢琴
器乐
2视唱10.00%
3练耳(笔试,30分钟)10.00%
4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10.00%
5副科(注: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10.00%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80分钟)25.00%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25.00%

③钢琴20.00%
2视唱10.00%
3练耳(笔试,30分钟)10.00%
4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10.00%

舞蹈类(即音乐类专业考试中主科为舞蹈的考生)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直接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其成绩既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也是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②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2016年1月8日至17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凭《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主科门类(声乐、舞蹈、钢琴、器乐、理论作曲)进行,考生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主科地区时间
第一批声乐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张家界、益阳1月8日上午
第二批声乐衡阳、邵阳、岳阳、娄底、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1月8日下午
第三批舞蹈全省各市州1月9日上午
第四批钢琴、器乐、理论作曲全省各市州1月9日下午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主科、副科、视唱三项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试;②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在湖南师范大学北院“至善楼”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10日;③和声和作曲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教室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11日;④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考生现场报到时所发《音乐统考考生通知单》;⑤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艺术类专业须参加省统考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6年1月25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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