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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9月,其前身是泰县农业中等技术学校。1959年10月,更名为“江苏省泰州农业学校”;1961年9月,更名为“江苏省泰州畜牧兽医学校”;1995年4月,更名为“江苏省畜牧兽医学校”。2001年6月,省政府﹝2001﹞100号文批复:江苏省畜牧兽医学校独立升格为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3月,省政府﹝2013﹞43号文批复:同意更名为“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我院2015年继续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自行择优录取”的单独招生方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费(元/年)科类学制(年)
1畜牧兽医802200

普通类

(文理兼招)

3

2饲料与动物营养402200
3动物防疫与检疫402200
4动物医学602200
5药品质量检测技术405300
6生物制药技术405300
7动物医药402200
8药物制剂技术405300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505300
10食品加工技术305300
11食品营养与检测505300
12宠物护理与美容502200
13宠物医学606200
14园林技术402200
15园林工程技术305300
16园艺技术302200
17水产养殖技术402200
18特种水产养殖与疾病防治302200
19会计604700
20物流管理404700
21旅游管理404700
22市场开发与营销404700
23计算机应用技术405300
24计算机网络技术405300
25物联网应用技术305300
26机电一体化技术605300
27数控技术305300
28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05300
29景观设计406800艺术类

(美术类)

合计

1260

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5日—1月30日;补报名时间2月5日—2月10日。

2、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学院主页网(//www.jsahvc.edu.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也可到我院凤凰路校区教学C楼二楼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注: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籍号。凡未参加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先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补报名,否则单独招生报名无效。

3、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4、报名考试费

学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20元/生;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另收取测试费60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不可以参加特长生加试)。

5、缴费方式

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1)考生本人登录学校主页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

(2)3月29日到我院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

6、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须在3月29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报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自主组织“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政策加分”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笔试;经我院审核通过的免笔试的考生(含校长推荐生),必须参加面试。

1、考核内容与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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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化基础考试的命题标准,按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标准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自然科学素养等。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职业能力、知识面、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

2.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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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地点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五、免笔试与加分政策

1.免笔试政策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未经补考,成绩已达4C1合格,且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报名页面在线提交“免笔试申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不可以申请免笔试),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考生可免笔试,但须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中有2B(含)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含)以上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县(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4)校长推荐生。该生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或明显的科技特长,同时须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供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确认的《免笔试申请表》(表格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内下载)。

注:申请免笔试的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3月29日当天交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免笔试考生不用申请参加特长生加试。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第1至第3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3)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加分: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5分。

(4)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加试的考生,根据考核成绩,录取时按两个等级分别加10分、5分。获得加分的考生控制在参加加试人数的10%以内。

注: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3月29日当天交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不需考生提供。

六、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1)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核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单独录取;免笔试考生单独录取。

(2)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七、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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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专门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考生应讲究诚信,珍惜机会,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2015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我院的考核。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学C楼2楼)

邮政编码:225300

学院网址:www.jsahvc.edu.cn电子邮箱:jsmyzb@sina.com

联系人:姜老师、黄老师(电话:0523-86158999)吴老师、周老师(电话:0523-86158666)倪老师、戴老师(电话兼传真:0523-86356530)

十一、其他

1.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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