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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初名为苏州府官立农业学堂。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花卉协会理事单位、中国职教研究会农林牧专业协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高职研究会教学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园艺学会球根花卉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主办单位、江苏省高教学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花木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等。国务院扶贫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农业部苏州培训中心均设在我院。据《园艺志》记载,学院园艺专业始建于1912年,为国内同类学校中最早,学院也因此被誉为中国近现代园艺与园林职业教育的发祥地,曾代表中国政府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多次参加国际与国内顶级专业展览并屡创佳绩。

一、指导思想

1、通过提前单招,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提前单招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目前尚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提前到所在县(市、区)招办先补办高考报名手续,否则不具备提前单招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科类序号拟招生专业人数学制学费

普通类

(文理兼招)

1园艺技术4032200元/年
2都市园艺4032200元/年
3园林技术4032200元/年
4园林工程技术8035300元/年
5机电一体化技术8035300元/年
6数控技术4035300元/年
7汽车电子技术4035300元/年
8计算机网络技术4035300元/年
9物联网应用技术4035300元/年
10食品加工技术4035300元/年
11食品营养与检测4035300元/年
12环境工程技术4035300元/年
13生态农业技术4032200元/年
14商务日语4034700元/年
15商务英语4034700元/年
16会计8034700元/年
17物流管理4034700元/年
18物业管理4034700元/年
19旅游管理4034700元/年

艺术类

(美术类)

20景观设计8036800元/年
21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4036800元/年

合    计

1000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1月20日(确认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3、网上报名网址:登录我院门户网(//www.szai.edu.cn)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按科类填报专业志愿,不得跨科类填报,普通类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艺术类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5.报名考试费:语数英每科考试费为15元;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体育艺术特长加试费用60元,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费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其它费用在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现场缴纳。

6.报名程序:

(1)已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校长推荐生、符合相关录取加分条件的考生、以及参加体育艺术特长加试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5年3月1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寄至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提前单招报名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公示,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学生本人需提前邮寄的材料如下(原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核验):

破格录取: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单招破格录取申请、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加分材料: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加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加试材料: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单招体育(艺术)特长加试报名表及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五、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六、考核

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及学院自行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学院按“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1、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形式: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3、时间:3月30日

4、地点:在考生所在市(由各市招办统一组织)进行

5、分值: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化联合测试科目按A、B、C、D等第折算分值,其中A等折算分值为50分,B等折算分值为40分,C等折算分值为30分,D等折算分值为20分。

7、成绩公布:4月20日前由学院发布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二)综合素质测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组织进行。

1、组织:学院聘请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专家组进行评核。

2、形式及内容: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按不同科类进行不同测试,如下表:

2015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3、总分:150分

4、时间:

①综合素质测试报到及交验材料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7:00-12:00(时间暂定)

②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26日13:00-18:00(时间暂定)

5、地点: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西园路279号)

6、要求:考生须按学院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文化考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7、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流程: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考生信息并签到→缴纳综合素质测试费及体艺加试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七、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以下加分项目除第1项学业水平测试加分外,其他单项只可选择加分最多一项加分,多项可累计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30分。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寄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加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目加5分,B级每科目加3分,C级和D级均不加分(加分项目不超过4门)。

2、一志愿报考农业类专业的考生在录取农业专业时加10分。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20、15和10分。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15、10和5分。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地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县(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3分。

5、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8、具有体育特长(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篮球、足球等七项)和艺术特长(舞蹈、声乐、器乐、播音主持等四项)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提前单招面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加试。艺术、体育加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向我院提出加试申请。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折算分值为10分、B等折算分值为5分、C、D等折算分值为0分计入录取总分(体育艺术特长加试最多不超过2门)。具体等级评定根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提前单招报名时已经达到4C1合格及以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且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参加2015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单招报名。

2、计划安排:不超过提前单招总计划的10%。

3、实施程序:学生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校长推荐——-我院审核公示——-面试——-预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详见《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单招“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考测试折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等级、语数外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校长推荐生的录取:面试通过的考生,原则上按推荐第一专业录取。每专业录取推荐生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3,如超过,按面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破格录取:

①学业水平测试达3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②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③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二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④高中阶段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

⑤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欲获得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有关材料复印件。通过认证的考生,我院将其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的;②考试(含面试)违纪的;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十、日程安排

2015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十一、监督机制

为保证提前单招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综合素质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结果,由学院招就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1、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相关事宜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十四、本简章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电话:0512-66098505  6609850  766098509

传真:0512-66098263

招生咨询QQ群:219033250222300481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邮编:215008

网址://www.sz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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