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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从最早的苏南镇江商业学校,几经改制和整合,2002年由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江苏省商业学校改建成高职院校,主要为商贸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2005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入选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2010年成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认真做好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1合格。

2.未参加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办高考报名手续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名)收费标准(元)招收类别所属院系备注

1

会计620203554700文理兼招会计学院

 

2

财务管理620201554700文理兼招会计学院

 

3

物流管理620505554700文理兼招贸易与物流学院

 

4

国际贸易实务620304554700文理兼招贸易与物流学院

 

5

国际金融620104554700文理兼招金融学院

 

6

投资与理财620111554700文理兼招金融学院

 

7

电子商务620405554700文理兼招信息技术学院

 

8

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2555300文理兼招信息技术学院

 

9

应用电子技术590202505300文理兼招信息技术学院

 

10

连锁经营管理620504554700文理兼招工商管理学院

 

11

人力资源管理650204554700文理兼招工商管理学院

 

12

制冷与空调技术550205505300文理兼招工程技术学院

 

1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80405505300文理兼招工程技术学院

技能培训费待定 

14

食品营养与检测610302505300文理兼招工程技术学院

 

15

老年服务与管理650302554700文理兼招公共管理学院

 

16

社会工作650101554700文理兼招公共管理学院

 

17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660115554700文理兼招公共管理学院

 

18

法律事务690104554700文理兼招公共管理学院

 

19

旅游管理640101554700文理兼招旅游外语学院

 

20

空中乘务520503455300文理兼招旅游外语学院

 

21

商务英语660108554700文理兼招旅游外语学院

 

22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6205H5015000文理兼招国际教育学院 

23

高尔夫服务与管理660310506800文理兼招体育系

 

合计

 1225  

 

 

备注:1.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报考条件: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62-1.72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

2.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交费时间:2015年1月15日-20日网上报名交费。

2.报名形式: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远程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zt.jseti.edu.cn/ddzs/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5年2月7日之前寄至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

5.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多填无效。

五、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1.考核内容:文化联合测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2.考核时间: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

3.考核地点: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4.考核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录取时将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满分285分。

(二)综合素养测试

1.考生资格:参加我校综合素养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依据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排序,按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综合素养测试范围。

2.报到时间:

考生于4月20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具体名单和安排,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综合素养测试费用,并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考核。

3.考核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

4.考核时间: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

5.考核内容与分值:

专业考核项目内容与分值
所有专业笔试:

综合素养测试

1.客观题:

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常识如:法律常识、经济常识、人际沟通交流技巧、政治与时事常识、信息技术常识等。

2.分值:200分

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体能加试:立定跳远、座位体前屈、1分钟三角折返跑(三角间距各为3米)、1分钟仰卧起坐考试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分)
空中乘务专业面试:

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心理素质、应变能力、亲和

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身高等

考试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分)

注:1.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专业面试未达到合格标准不予录取到该专业;报考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体能加试未达到合格标准不予录取到该专业。

2.未参加空中乘务专业面试或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加试的考生不予录取上述2个专业。

(三)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申请文化联测免考考生类型、条件及报名材料

序号考生类型免考条件报名材料材料邮寄截止时间
1学测优秀生学测在2A2B或3A1C及以上等级的考生1.单招报名系统打印的高职单招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江苏经贸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单(1)

4.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

2015年2月7日

以前

2复员军人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复员军人1.单招报名系统打印的高职单招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江苏经贸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单(2)

4、《毕业证》复印件

5、复原军人证件复印件

2015年2月7日

以前

3特长生取得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1.单招报名系统打印的高职单招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及附件

2015年2月7日

以前

4.

校长推荐生

获得校长推荐

1.“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中学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015年1月16日以前
3.单招报名系统打印的高职单招报名表(本人签字)

4.“校长推荐制”学生申请表

5.校长推荐学生公示材料

2015年2月7日

以前

注:符合以上文化联测免考条件的四类考生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

六、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体育特长生。

1.体育特长生计划表(此招生计划包含在高职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项目人数
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30

注:每个专业录取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报名1月20日前截止,加试3月10日前结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时间安排及录取办法等详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该办法将在1月10日前于我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公布。

3.凡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可享受文化联测免考政策,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加试未通过的考生,须正常参加相关考核。

七、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

3、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面试——-预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校审批。(详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八、收费标准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2.综合素养测试费60元/生,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费60元/生,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九、政策性加分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校政策性加分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最多加4门。

(三)政策性加分审核

1.申请国家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月7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综合素养测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政策性加分情况,由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备注:学测等级加分由省考试院统一提供数据,不需要考生另外提供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国家政策性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十、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校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折合分+综合素养测试+政策性加分;

(二)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的四类考生(学测优秀生、复员军人、体育特长生、校长推荐生)文化联合测试折合分按满分折算(满分285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以综合素养成绩优先考虑。四类文化联考免试生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15名。

(三)录取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十一、日程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
1月1日前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1月5-15日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2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2.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1月15日-20日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zjb.jseti.edu.cn/
2月7日前文化联测免考生、政策性加分考生将相关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就业处(邮件注明单独招生材料)
3月7日体育特长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3月12日公示四类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名单
3月30日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4月20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具备参加综合素养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3.综合素养测试具体安排。

4月25日考生报到
4月26日考生参加综合素养测试
4月28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30日前向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党委的行政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职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高职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本简章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邮政编码:211168

2.咨询电话:400-040-1156025-52710208(兼传真)

3.E-MAIL:jsjmzb@163.com

4.学校网址://www.jset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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