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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招办(考试院、招生考试中心):

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我省将于2020年1月首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按照省教育厅总体部署,参照改革省市普遍做法,我院组织专家编制《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指导意见(2019年发布)》(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为考试命题的依据,适用于2018年与2019年入学的我省普通高中学生。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到所辖地区中学(报名点),并切实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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