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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高考音乐考试大纲

2011年江西高考音乐考试大纲由长春工大整理如下:

2011年江西高考音乐考试大纲各专业的计分原则: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60%)+视唱练耳(20%)+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20%)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70%)+视唱练耳(15%)+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15%)舞蹈专业:专业考试成绩(80%)+视唱练耳成绩(10%)+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10%)。

2011年江西高考音乐考试大纲音乐常识考试内容与范围: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声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器乐考试大纲考试目的:器乐在音乐专业中占有重要位置,为报考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的考生的必考科目,把器乐列为主考项目在于发现、选拔具有器乐特长、有一定演奏水平及学习能力的考生。考试内容与范围:(1)乐器种类:中西乐队中常规的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钢琴、手风琴,考生不能选考两件同族乐器。(2)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练习一首。演奏曲目应是中外器乐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或协奏曲目。

2011年江西高考音乐考试大纲舞蹈表演含自选两段不同类型的不超过三分钟的独舞、动作模仿、基本功测试、形象身高。①剧目表演:两首不同风格的独舞片断(可在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任选),或一首独舞片断和一个舞蹈组合(任选表演组合、训练组合)。每段限时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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