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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榆林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榆林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榆林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各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

具体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或与招生学院主动取得联系。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我校农艺与种业和畜牧的考生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须与《榆林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一致,参考书目见附件3)。

(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

(1)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研发的平台,复试工作均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素养和科研潜能,面试时间应适当(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招生学院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选拔人才。

(3)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1.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100+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自定;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增加小数点后位数。

各招生学院须认真计算并复核考生总成绩,并及时将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究生院审核。

2.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均按顺序),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递补录取

(1)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招生学院或研究生院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

(2)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二)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相关招生学院;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见附件4),逾期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四)体检

考生在被确定为初步拟录取人员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见附件5),体检结果交至各招生学院,由我校医务所审核,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学院主管领导根据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审核各复试小组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由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复核无误后,正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将向其发放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在学校指定时间内邮寄或送交至各招生学院研究生秘书。

(七)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2.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并经院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折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得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复试满分×100

复试总成绩具有否决权,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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