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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5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对所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所有专业的考生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一起进行,每人约20分钟,具体日期待定,请随时留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复试基本要求

2.1考生端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安静且不会被中途打扰的适宜室内环境,设备(电脑、手机等),具体需要准备的设备和注意事项后续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面试组端以教室多媒体设备为基础搭设,可播放考生端视频投影,现场音视频可采集,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在教室现场分散就坐。

2.2考生需实名进入测试平台系统,需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

2.3面试小组考官由至少五位专家组成,其中一位任组长,另设1名助理(秘书),安排1名网络技术员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远程技术等问题。要求面试专家分别独立打分并在打分表上签字。要求留存完整的面试音像及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保存。

2.4 各二级学院复试命题小组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2.5 面试小组成员必须接受面试系统使用培训,并进行模拟测试,确保熟悉面试系统的使用方法。

2.6具体面试流程单独制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供考生参考。各二级复试单位会联系考生,请考生配合老师做好提供相关的资料,进行面试系统测试等事宜,各二级复试单位的联系方式待确定后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7学校利用面试系统本身技术支持,并加大人工巡查防范力度,防止替考、助考、缩屏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学校可对作弊考生进行取消复试、取消拟录取及退学等处理。

2.8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复试流程可回溯,各二级复试单位认真做好复试材料归档留存备查。

二、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

2.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1.5)×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和调剂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1.复试结束后分专业(注:不同专业代码和同一专业代码不同院系所均视为不同专业,以下同)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并以此为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各专业调剂考生总成绩与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计算,且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在调剂考生总成绩之前,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增加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001)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急诊临床研究方向5名名额。单独排名拟录取。

考生资格:(1)考生一志愿报考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001)中医内科学(105701),(2)符合(001)中医内科学(105701)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两者同时满足后,可在2022年4月2日中午12:00前向一附院提交愿意从事中医急诊临床研究的意向书。提交意向书的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名前6名的考生可以参与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001)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急诊临床研究方向的复试,第7名以及排名靠后的考生意向无效,还是回到001的中医内科学105701(不限方向)的复试。

注意:(1)如果提交意向书并成功参加中医急诊临床研究方向的复试,则不能再参加001的中医内科学105701(不限方向)的复试(2)如果(001)中医内科学(105701)中医急诊临床研究方向拟录取名额实际不足5名,则此方向已不再接受调剂,剩余计划直接转入到001的中医内科学105701(不限方向)。

2.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照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英语听力口语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若考生上述成绩均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的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后按国家政策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某些专业经过调剂复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的计划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调整。

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即复试总分低于90分)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经资格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不予录取;如已被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

(8)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9)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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