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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

2023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

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成龙2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及2023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1005 84760624

2.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069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设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工作的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考生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我校各专业的推免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一般将未完成的接收推免生计划增补到同一专业统考联考的招生计划中。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附加个别专业对考生的特别要求,将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上加以注明。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报考点完成现场(或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事项。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备报名手续。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等。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三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执行。具体学费标准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代管费按照新生入学当年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部门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四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yjsc.sicnu.edu.cn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为:2563408015@qq.com。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介绍

四川师范大学,简称“川师大”,坐落于四川省会成都市,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省属重点大学,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高校,入选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创计划、四川2011计划,是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俄“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成员,拥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学校始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历史渊源。抗日战争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的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吸纳西山书院,更名为川北大学;1950年,合并川北文学院,并迁到四川省南充市。1952年,以川北大学为主体,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中国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64年,西南财经大学(原成都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学校。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成都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并入学校。

截至2021年3月,有狮子山、成龙两个校区,校园面积3400余亩;有全日制本科生37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设有研究生院和26个学院,开办79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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