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
辽宁省教育厅
师范
公办

开设专业

公共艺术

综合培养:培养学生能够掌握艺术品的鉴赏、拍卖、收藏与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书画鉴定和艺术市场学的基本训练,培养良好的书画基础及公共教育能力,熟练掌握艺术品鉴藏、交易的操作手段与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毕业学分175学分,标准修业年限为4年,允许3-6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在艺术博物馆、艺术基金会、拍卖行、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画廊等公益或赢利性艺术机构从事艺术品鉴藏、策展与投资分析,及文博等单位的专业研究及公共文化普及工作。

实践培养:培养学生艺术造型能力与艺术设计能力,掌握现代城市的公共景观、公共场所等领域的空间造型知识,学习与培养艺术工程、艺术公共设施、展示艺术品等设计、制作及施工能力。实践培养班的学生入学后,按公共艺术高考专业成绩排名结合学生自愿分流而成。毕业学分175学分,标准修业年限为4年,允许3-6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公共教育及艺术工程管理等综合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