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
山东省教育厅
政法
公办

开设专业

治安学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掌握治安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涉外警务,以及在边防、消防、警卫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治安学基础理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社区警务、涉外警务、消防管理学、警卫学、道路交通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