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山西
山西省教育厅
师范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太原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5-04 10:08: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太原师范学院 2010 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         学校代码: 10119 三、         学校地址: 校本部分南、北、中三个校区。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 5 号,邮编 030031 。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学生在南校区就读。      北校区:太原市侯家巷 8 号,邮编 030001 。美术系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 189 号,邮编 030012 。文学院、数学系等其它专业学生在中校区就读。 四、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         学校性质:公办 六、         办学层次:本科 七、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 、 2010 年我校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2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数字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或附表一。 八、         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 、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    招生计划与考生第一志愿投档的比例达到 1 : 1.2 时,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    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参考志愿考生,师范类专业原则上不录无师范类志愿考生。 3、      文科专业对语文、英语,理科专业对数学、英语成绩作一定要求。 4、    英语本科专业除对英语单科要求外,须口试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除外)。 (四)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1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 170cm ,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 160cm 。 (五)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 1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 2 、文化课按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90 %划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对语文单科有一定要求)。 (六)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     1 、须参加省考试中心组织的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 2 、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80 %划定, 按 文化成 绩×80%+专业成绩×20%总分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 1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  对英语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 ③  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无联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  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统测专业成绩,音乐学专业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艺术教育【原音乐学(艺术通才方向)】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  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无联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山西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测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  本专业集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于一体,执行新的教学计划,不设主科(即一对一小课)。 3 、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 ①  山西省考生,专业课执行本省同批次美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  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测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  对英语单科作一定要求。 ③  在我校专业单测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联考省的考生需专业联考成绩合格)。 5 、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方向)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  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联考省的考生按我校测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山西省考生划定男女比例,男生 30% ,女生 70% ,按照本省舞蹈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我院不设考点省的考生采用本省统测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我校与加拿大希尔克学院合作办学的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性质,各专业对英语单科有一定要求。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九)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进档考生按照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志愿级差为 5 分,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九、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1、          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 十、         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一、              激励、扶助措施          1 、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2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助学贷款、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及酌情减免学费等方式,予以资助。 十二、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三、              网址、电话 网址: http://www.tynu.edu.cn     电子信箱: tysyzsb@126.com 咨询联系电话:校本部 0351-2279588 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 0351-2275080 十四、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 十五、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附表一: 学费标准(元/每年) 专 业 6000  音乐学、艺术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舞蹈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000 英 语 3000 体育教育 3640 理科非师范类(含文理兼收)专业 3380 师范类专业和文科非师范类专业 7500 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 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                                                 太原师范学院                                           2010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