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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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22 11:0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9年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3892-3928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省(区)、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分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文科以语文成绩高低,理科以数学成绩高低,若再同分以语、数成绩相加高低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录取调剂到未满计划的专业。    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的规定。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800元 【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有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58966900、021-58967341 十三、投诉电话   院务办公室:021-58960052 十四、网址   www.min-yuan.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国家、市、学院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学院助学金。       (4)贴息助学贷款。        (5)勤工俭学。               (6)学院职业培训基金。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