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

保险职业学院

湖南
湖南省教育厅
财经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保险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14 09:44: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保险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盖章):保险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2596

层次:大专  性质:公办     类型:全日制

招生咨询方式:

办学地址:湖南长沙天心区中豹塘路260号     

邮编:410114

电话:0731-2816999、2816975、2816972     

传真:0731-2816972

0731-2816901、2816903、2816982(中外合作办学)

学院网址:www.bxxy.com        

招生就业网址:www.bxxyzj.com

E-mail:zhou_bxxy@126.com   

wangjinxia@bxxy.com(中外合作办学)

总则:

  1、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学院的主管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和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

厅管理。

  3.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在原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设立的,全国

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保险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面向全国招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4.学院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继续开办成人

本、专科学历教育,并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学院联

合举办学历教育。

  5.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

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分配和收费标准,讨论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并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2.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

作的常设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招生计划:

1.学院高职招生计划为国家任务(计划内)计划。

2.三年制高职专科有保险实务、保险实务(汽车保险)、医疗保险实务、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金融保险、金融保险(保险经纪与公估)、投资与理财(证券)、投资与理财(保险理财规划师)、会计电算化、金融管理与实务、法律事务、工商企业管理(保险)、应用英语(金融保险)、应用英语(国际保险)、文秘(涉外)等专业;两年制高职专科有:国际商务(会计)、国际商务(保险)等专业。《保险学概论》是全国高校中唯一的保险类国家级精品课程。

3.各高职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上海、海南、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三十个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录取时间、调档比例、批件调档、加(降)分投挡、往届生的录取以及残疾考生的录取等事项按学院当年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收费标准及其他:

1.收费:普通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中外联合办学17600元/学年。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伯盈奖学金:一等6000元/人/年,二等4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学院综合奖学金最高额800元/人/年;同时为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国家级助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君恒助学金2000元/人/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考生在第一学期期间,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4.本章程由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5.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