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

忻州师范学院

山西
山西省教育厅
师范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忻州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10 10:31: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  忻州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  10124

三、学校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层次  本科

六、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七、2008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院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八、2008年的录取规则及要求

1、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英语专业以外其它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2、各专业具体要求:①英语本科专业,除必须有我省统一的口语考试成绩以外,入学后我院还要进行口语测试,不合格者将改录其它专业。②体育类考生的身高,男性考生一般不低于 1.70米 ,女性考生一般不低于 1.60米 ,身体匀称。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文化分数达线的前提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不限男女生比例。

4、体检办法: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生源所在省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与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安排。

6、我院对进档的考生,会通过电话征求录取意见。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登记表》内写明本人联系电话。

九、、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坚持招生“阳光工程”,为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350-3048925,监察举报电话:0350-3048224。

八、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

被我院录取的正式学生,均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⑴师范类学生设专业奖学金和补助,最低标准每生每月78元;⑵非师范类学生每生每月可享受各类补贴38元;⑶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4)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500元;设优秀奖学金,受奖面为30%,其中,一等奖为每生每年300元,二等奖为每生每年200元,单项优秀奖为每生每年50元。

学院对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助:(1)困难补助:对贫困生给予适当补助;(2)勤工助学:校内劳动服务岗位二百余个,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月150元至300元工资。

九、住宿条件

学院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新生均为六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十、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邮政编码:034000

联系电话:0350-3048925

学院网址:http://www.xztc.cn

电子邮箱:rgm3809061@sohu.com

                  忻州师范学院 

2008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