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
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01 09:2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40(国标码) 二、校址:内江市东桐路42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制:三年 六、招生人数:2010年在全国招生1900名〔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七、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录取。 2、我院投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考试成绩(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成绩)的高低以及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八、身体要求: 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特别说明:旅游管理专业因教学、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九、录取与入学: 1、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按内江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学费: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有500元/年、800元/年两种标准宿舍。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 0832-2265927 2257402 2261439 邮编: 641100 邮箱:njvtc_zb@126.com  网址:http://www.njvtc.cn

十二、本章程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