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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04 19:17: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内蒙古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法管理,从严治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见招生来源计划表

语种要求:除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为英、日、俄的考生。

外语口试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

我校承认河北、山西两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按该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山东省考生凡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者,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凡达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者,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报考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入学后加试美术,如美术基础太差,致使无法完成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学习者,则调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工程管理专业(普通文科)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艺术类:根据河北省、山西省艺术类投档规则,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山东省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非艺术类: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先按总分排队,然后采取专业志愿和分数级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录取,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3、4、5、6专业级差分别为1分。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学费标准:

1、本科:

(1)、艺术类专业:广告学(广告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为7000元/学年.人;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按照内发改费字[2004]551号文件规定,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专业为14000元/学年.人;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专业为15000元/学年.人。

(3)、普通本科专业: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均为3500元/学年.人

(4)、少数民族预科班为2800元/学年.人。

2、高职:高职所有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人。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    话:0472-5951605,5951531、5954333

传    真:0472-5954391

          邮政编码:014010

          电子邮件:zsbxbp@163 .com

          网    址: www.imust.cn或http://dadm.imust.cn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