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师范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09 15:50: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院概况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位于素有“草原明珠”之称的锡林浩特市,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学院设有师范教育系、医学系、经济管理系、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系、机械与电力工程系、信息技术工程系、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系、电视大学、成人教育部、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十个教学单位。

2008年招生专业有英语教育、主持与播音(蒙语标准语)、计算机信息管理、护理(高级护理)、助产、医药营销、导游、畜牧、经济管理、会计、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水土保持(草原生态保护)、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汽车运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化工工艺)、食品加工技术(乳品加工)。

二、办学宗旨

学院坚持国家制定的高等院校的办学标准,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立足当地、辐射周边、面向企业、外联国际,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以信誉求生存、以就业促发展,大力培养适用性、复合型人才。

三、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

四、体检标准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五、奖助措施

学院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助学制度,并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 院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122号

邮       编:026000

网       址:www.xlglvc.cn

咨 询 机 构: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0479—8263433、8269414(传真)、8267009 

             13654791911(富老师)、13947398889(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