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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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陕西省教育厅
工科
民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西京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12 10:38: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二、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五、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其中内蒙古普通文、理科在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4、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先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院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6、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院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陕西省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均按1︰1.2执行。

8、我院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9、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

六、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高职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新闻学、市场营销、会计学等专业为8500元/学年;电子商务、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方向)、工程管理等专业为10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为12000元/学年。

高职:艺术类专业为10800元/学年;其余专业均为6600元/学年。

八、奖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扶贫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 85628068    

传真:029—85628188

网址:http://www.xijing.edu.cn

Email:xijingzhao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