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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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25 11:45: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布的宁夏首批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具有颁发全日制大专层次学历证书和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书的资质。学院现有教职工262名,其中专职教师213名,专职教师中:副教授64人,讲师93人,研究生学历47人,“双师型”教师68人。另有兼职教师43人,外籍教师2名。    学院设有“六系二部”,即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农林科技系、艺术系、外语系、教育系、成人教育部与中职部。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结合、职前与职后结合、产学结合、普职沟通、中职高职衔接的办学路子,多层次、多形式办学,设置专科专业15个,中职专业10个,成人联办专升本专业8个

一、录取及录取原则

(一)录取及专业调配

1.基本原则是:德、智、体等全面考核,高考总分与单科相关分综合考虑,兼顾考生特长及获奖等因素,择优满足考生报考专业。

2、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录取完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

(二)凡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考生本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

(三) 学校有权根据生源结构、生源质量及时修改生源计划,并对招生专业做出相应调整,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在国家政策规定内,考生可作专业调整。

三、学校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四、新生的复查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一)经查实不符合各生源地《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招考条件者;

(二)经查实弄虚作假,伪造身份替考者;

(三)经查实与原始体检报告不符且身体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不能完成学业者;

(四)经查实在入学前,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学费标准

1、学院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等次为甲、乙、丙三等,按学年发放。

2、助学金:

(1)高职:国家助学金:2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助学金:5000元/学年;

(2)中职:中职国家助学金:1500元/学年

3、学费标准:2800—3000元/学年。

4、住宿费:500元/年。

六、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 系 人:李庆东  陈西宁

电   话:0953-2122789

传   真:0953-2122789

网   址:www.nxmzy.com.cn或www.jyxx.org

E-mail:wzzb12716@163.com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