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河北
河北省教育厅
语言
民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5-05 16:28: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2001年起纳入国家计划内招生,面向全国招生。学院规划占地500亩,现有面积300余亩。教职工4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双师型”教师占50%以上,外籍教师12名。在校生近5000名。学院现有外国语言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系三个系,涉及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七个语种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等20余个专业。 学院创新高等职业教育,设立了培训学院。主要是拓展创业就业培训,培养商型人才。在教学中引入共创教育理念,所有专业均开设商业计划书编制、招投标书编制、会计记帐及财务预决算、合同书起草、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调研和数据处理、人物形象设计等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生存心态、为学生在未来职场、提升职业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大多数毕业生从事于外语教学、进出口贸易、职业经理、导游、翻译、网络维护、企业形象包装、高铁乘务、机场客服等工作,每年有部分学生飞赴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荷兰、瑞士、法国、等欧美国家和日本、韩国等国家深造和工作。 为了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 、学院全称: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 2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783 2 、办学性质:民办 3 、层次:大专 4 、学制:三年 5 、学院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6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后,根据考生文化考核成绩,按照“志愿清”原则,即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够,从第二志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额满。 2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 、单独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如生源不足,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将剩余计划转入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三、专业要求及限制: 1 、报考我院语言类旅游英语专业、经管系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需满足的要求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高:女162cm及以上、男172cm及以上;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2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四、报考条件: 1 、取得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 、取得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升学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3 、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校或同等学力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以便取得单招资格。 五、体检要求: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2.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六、颁发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经考核合格,符合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七、 学院联系电话及网址 电话:0311-89699666、89699162、89299292、89299295、89299296 网址:http://www.sjzwgyxy.com 八、 学院地址及邮编 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邮编:052165 九: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乘55路到白佛客运站转乘206路到岗上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