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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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18 10:00: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实行国家计划内招生,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2008年学院工程、工商、经贸、财旅、信科、文法、外语等七系三十二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新生2700名。

    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南北校区共占地650亩,总建筑面积16.91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专兼职教师460人,其中教师队伍中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230人。学院图书馆藏书45.3万册,期刊杂志970多种。

   录取原则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旅游专业与酒店专业要求男身高 1.72米 以上,女 1.60 米 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 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的投档政策。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视专业不同5000—6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宫北路11号

邮    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3862672,0311-83803470,0311-83859305(传真)

网    址:http://www.hbfsh.com/

邮    箱:fashang@163.com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07路、北国商城乘70路公交车到法商学院南校区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