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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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辽宁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16 16:14: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除人民武装以外的所有专业都在主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人民武装专业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和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高职学制为2年和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8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3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251万元,图书12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502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3570人,面向外省招生145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11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3460人。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类所有专业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门    类

071302

材料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1

冶金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5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5

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工学

工学

030101

法学

4

法学

法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

经济学

经济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学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

理学

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9

电子商务

4

管理学

管理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080611W

软件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13W

网络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101

采矿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103

矿物加工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202

交通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901

测绘工程

4

工学

工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80701

建筑学

5

工学

工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文学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4

文学

文学

050418

动画

4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声乐)

4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曲艺)

4

文学

文学

080703

土木工程

2

工学

工学

110206

旅游管理

2

管理学

管理学

080611

软件工程

2

工学

工学

高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门    类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560702

物业管理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金属材料压力加工)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

3

 

 

550102

冶金技术

3

 

 

550105

电气自动化技术

2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

2

 

 

550102

冶金技术

2

 

 

5803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

 

 

650107

人民武装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学费:动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表演(声乐)、表演(曲艺)10000元/年;英语、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4800元/年;网络工程专业46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在软件学院学习,前两年学费4600元/年,后两年学费9600元/年;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法学、会计学专业4000元/年,其余本科专业4200元/年。高职学费:旅游管理、物业管理、人民武装等专业4800元/年;其余高职专科各专业为5000元/年。

以上收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学金2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150元、3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医疗保险,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区、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2004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2005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②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zsb@ustl.edu.cn,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咨询电话:0412-2518000。

7.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艺术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6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

艺术类表演(声乐)、表演(曲艺)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两省的表演(声乐)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