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
贵州省教育厅
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5-15 10:1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学校。院校代码:12821;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院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凤凰西路27号。 学院现设有应用医药系、护理系、经济管理系、农业工程系、信息与电子科学系、旅游系、现代工程系等七个系26个高职专业和32个中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专兼职教师315人,正教授5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1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人。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有各类专业实验室60余个,实训基地50余个,计算机600多台。学院设有贵州省第98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是省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       二、招生计划      今年学院将面向全国22个省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计划为2150人。(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实施录取工作。     2.录取语种为英语。     3.不限制男女比例。     4.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体检建议标准。     5.具体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护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15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五、招生组织机构        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院长为组长,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完成。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以此具印。毕业生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3-3229847   传真:0853-3234525         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邮政编码:561000      八、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快递寄送录取考生。      九、新生管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进校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