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
贵州省教育厅
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5-11 11:2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院概况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8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黔府函〔2001〕423号)、教育部备案成立,是由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在黔东南州府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凯里市。设置护理系、临床医学系、医药技术系、生物与环境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旅游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马列部、公共基础教学部、基础医学部10个教学系部,开办高职专业30个,专业设置覆盖医药卫生、财经、电子信息、农业、林业、机电、汽车、建筑、旅游等多个行业,现有在职教职工557人,其中教授1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1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3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自建院以来,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实训+实体”的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建设有农业科技示范园、植物组织培养中心、贵州少数民族技术文化研究中心、生态园林绿化公司(三级设计施工资质)、科技示范养殖场、动物医院、汽车检测与维修中心、驾驶学校、示范性驾驶技术训练场、附属口腔医院1所、综合性附属医院2所等多个校内实训基地;拥有能为州内大型活动提供服务的品牌导游队、礼仪服务队;建设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0个、省外就业工作站6个,能同时接纳3000名学生到校外实习实训。

2003年被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紧缺人才(护理)培养基地;2005年“双基实验室”通过省级评估验收;2005年成为当时全国仅有4所开办临床医学专业的高职院校之一;学院秉承“厚德笃行,自强不息”的校训,按照“立足黔东南,面向全国,辐射周边;面向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各行业,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工学交替、订单培养,以素质为核心、以能力为基础,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毕业生以其岗位适应能力强、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而受到用人单位普遍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评价满意率达90%以上。

正在建设的新校区占地面积1503亩,总建筑面积34. 4 万平方米 ,总投资6.32亿元,2012年秋季建成,能为12000名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多年来,学院坚持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同心同德,为建设省内一流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1、学院代码:12822(国标)    

2、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6、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院地址:贵州省凯里市红洲路51号(邮编:556000)

二、招生计划

2011年高职(大专)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和要求

1、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按考生志愿、成绩择优远程网上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原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调剂其他志愿(含服从志愿)。

2、专业安排:根据计划按考生志愿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生源的不同录取分数也不一致。进档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按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培养特点和就业环境,建议残疾考生慎重填报该类专业。

6、“中职单报高职”招收的医药卫生类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医药卫生类对口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毕业生。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2、奖励、资助方案: 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品学特优者可获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招生组织机构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名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六、招收对象

1、2011年面向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海南、广东、甘肃九个省(区、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面向贵州省参加中职单报高职统一考试的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5)8365272,2100366(兼传真)

网址:http://www.qdnpt.com     http://zsjy.qdnpt.com

邮箱:qdn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