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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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30 14:5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办学地点及校址:

学校本科层次为两地办学,校址分别设在: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邮政编码:123000;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邮政编码:125105。学校各专业所在校区正在调整,目前各专业所在校区如下(如有变动以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地点为准):

阜新校区:采矿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安全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流体传动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加工技术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汽车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矿山机电工程)、工业设计、工业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涉外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地下建筑工程)、灾害防治工程、交通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分析、工程力学(虚拟仿真工程)、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英语(科贸英语)、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法)、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广播电视新闻学、动画、运动训练(篮球);

葫芦岛校区:安全工程(安全信息与检测监控)、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企业理财)、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网络工程。

学校专科层次办学地点分为两个校区,均在阜新市内,职业技术学院 — 阜新市西山路10号(南校区),邮政编码:123000;技术与经济学院 — 阜新市育红路21号(西校区)邮政编码:123000。

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矿山机电、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控制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电视新闻)、资产评估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与监理)、工程测量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矿山测量、煤矿开采技术(采矿技术与管理)、应用化工技术(爆破技术与器材)、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皮革加工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

技术与经济学院: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税务(企业税务会计)、证券与期货、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商务)、营销与策划、图形图像制作、连锁经营管理、旅游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国际贸易经纪与代理)、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软件外包服务、金融管理与实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专科学制均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1654712 平方米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338804 平方米 ,专任教师 1680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765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15978.17 万元,图书 202.04 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方向):英语(科贸英语)共1个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共5个专业只招男生。

三、专业设置说明

    附表: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办法如下:

(1)奖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①我校面向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和学生就业奖学金。

A、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颁发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2个等级,其中:一等奖2000元/生·学期,二等奖500元/生·学期。

(2)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

①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②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③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A、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B、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C、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D、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E、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F、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④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起奖、贷、困补、助、勤等比较完整的经济困难资助体系。为学生提供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为本科、高职经济特困学生设立校内短期贷款。短期贷款等级和比例为一等2000元/生·年(3%),二等1000元/生·年(5%),三等500元/生·年(7%)。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办理)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档案;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0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对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

江苏省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安排。

七、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动画;

1、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2、录取规则说明

在生源省招考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是: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 +文化课成绩)。

(二)运动训练专业:运动训练(篮球)

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试卷由我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6×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凡被我校运动训练(篮球)专业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站:www.lngd.net

联系电话:0418-6511234、3350234(传真)        

电子信箱:zsb@lngd.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