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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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5-04 16:3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1、学校全称: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 12864  

2、校址: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  

3、办学地点: 杭州 

4、邮政编码: 310018 

5、办学性质: 公办 

6、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职 

7、办学层次: 普通高职(专科)

8、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要求。

(5)具体录取办法:

A、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为110~120%;本省一般为105%。

B、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C、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D、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如不能追加计划则按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外语、语文。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专业课、语文、外语、数学。

F、中美合作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生物和食品大类学生进校一学期后分专业和方向。

G、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具体要求为:无

H、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学费标准: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 1200元/年。中美合作专业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文凭。

10、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jiet.edu.cn);

(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571-85126932、86929796、86929758、85128623、86929838,传真:0571-86929796、85128623

(3)招生办市区办事处:杭州市文一路109号。我校将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4)E-mail地址:jmzs@163.com;

(5)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2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