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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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20 14:1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专科(高职)专业47个。2010年招生的专科(高职)专业37个。

第六条  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2660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院所有专业开设的外语公共课均为英语。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除材料工程系不招收女生外,其他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补充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说明: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方式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同等分数考生按相关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分数段提高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联系电话:0432-63426560 63426618

联系人:任琳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商务英语、涉外旅游、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导游、酒店管理、金属矿开采技术、选矿技术、冶金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矿山机电、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工程造价、会展策划与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机械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9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发电厂及电力系统、高压输电线路施工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