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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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28 16:41: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0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 0055 (浙江代码)        13002(国家代码) 二、校    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  三、办学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 325011  五、办学类型: 民办(国有)  六、办学层次: 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综合素质评价, 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择优录取。 1 、对于进档的考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 、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 、2010年招收普通高中生、三类生的 计划数(以 浙江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九、学费和住宿费 : (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工科类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包装技术与设计专业、印刷技术专业)10000 元 / 学年; 其它专业9000 元 / 学年。 (二)住宿费:按照 浙江 省物价局审批标准(备案)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普通高校招生》手册。 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 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0577-86533927          0577-86533901                   0577-86533925          0577-86556791 (二)传    真: 0577-86533927   (三)联 系 地 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E-mail 地址:zsb@mail.zjdfc.com (五)院校网址:www.zjdfc.com  ( 六) 学院招生联系人:金荣月       学院招生负责人:林秉 祎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