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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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5-03 15:14: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1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广东省)

 

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杭州西郊高科路198号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四、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六、录取规则:

(一)总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此外,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

5、分专业招生人数按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公布的计划执行。

(二)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2、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7、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8、学院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费标准:艺术类78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住宿费:1200元/人年;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3、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院设立“行知奖学金”及合作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28287180、88935118

2、传真:0571-88935117

3、招生办市区办事处:杭州市延安路499号(狮虎桥路2号)

4、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西郊高科路198号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5、邮编:311402

6、E-mail地址:zsb@mail.hzaspt.edu.cn

7、学院网址:www.hzaspt.edu.cn   招生网址:www.hzaspt.edu.cn/zs.htm

8、监督电话:0571-28287064

学院负责人:傅勤           学院招生负责人: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