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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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5-14 11:23: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推行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双证制”教学。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制造与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实训基地,2006年度被评为“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第二条 国际代码:13033

第三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第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湖南省长沙市洪山路600号;邮编:410151;联系电话:0731—4099000、4099015;传真:0731—4099000;网址:www.hnjdzy.net;邮箱:zhaojiu110@126.com。

第五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公办全日制大专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它加试要求。

第七条 我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0m 以上,女生身高 1.60m 以上。

第八条 招生主要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

第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800-1200元/年。

第十一条 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序列填报我院的考生,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要求来我院就读的上线考生请在志愿填报时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学院将在录取期间打电话对考生的求学意愿进行核实,同时根据电话核实结果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或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新生入校后可按照学院相关规定重新选择专业。

第十三条 助学措施:除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还建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特困补助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全日制大专毕业证。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参加我院与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联合开办的短线自考本科班学习,毕业时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颁发的自考本科毕业证。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我院2008年高职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教育厅公布的2008年普通高招招生计划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