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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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辽宁省教育厅
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渤海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15 09:14: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本科在主校区办学:办学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科技路 19号;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3号和锦州市高新区昆明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 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年;学制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学制2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约 89.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8万余平方米,专任教师11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2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0222万元,图书147万余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本科专业:英语、日语、德语只招英语考生,化学、化学(商品检验分析)、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环境科技与回收技术方向)、应用化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方向)、旅游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微电子学、电子商务等专业及专业方向入学后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高职专科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导游、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应用英语(涉外体育)等专业及专业方向入学后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外语相关专业有英语小分限制。 男女招生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授予学位门类 110204 财务管理 文 /理 4年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法务会计方向) 文 /理 4年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文 /理 4年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文 /理 4年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文 /理/高职 4/2年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文 /理 4年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文 4年 管理学 070301 化学(商品检验分析 方向) 理 4年 理学 070301 化学(师范) 理 4年 理学 071401 环境科学 理 4年 理学 071401 环境科学 (环境科技与回收技术方向) 理 4年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理 4年 理学 040104 教育技术学(师范) 理 4年 教育学 040104 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师范) 中师 4年 教育学 060101 历史学(师范) 文 4年 历史学 060101 历史学(历史文化影视传播方向) 文 4年 历史学 110206 旅游管理(文化遗产开发与管理方向) 文 4年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文 /理/中职 4年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旅游英语 方向) 文 /理 4年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理 4年 管理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 4年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方向) 文 /理 4年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理 4年 经济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 4年 工学 081407W 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 4年 工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理 4年 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 4年 理学 050207 日语 文 4年 文学 050201 英语 文 4年 文学 050201 英语(师范) 文 /理/高职 4 /2年 文学 050203 德语 文 4年 文学 070201 物理学(师范) 理 4年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理 4年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太阳能光伏方向) 理 4年 理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文 /理 4年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文 /理 4年 文学 050301 新闻学 文 /理 4年 文学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理 4年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理 4年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 /高职 4/2年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理 4年 工学 071202 微电子学 理 4年 工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 4年 管理学 080602 自动化 理 4年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理 4年 工学 050406 美术学(师范)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06 美术学(艺术设计)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06 美术学(绘画中国画)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06 美术学(绘画油画)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01 音乐学(师范)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01 音乐学(声乐)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01 音乐学(钢琴)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50409 舞蹈学 艺文 /艺理 4年 文学 030101 法学 文 /理 4年 法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文 4年 教育学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 4年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师范) 文 4年 文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 4年 文学 050103 对外汉语 文 4年 文学 040203 社会体育 体文 /体理 4年 教育学 040202 运动训练 单招 4年 教育学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550110(辽) 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   3年   620203 会计   3年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3年   620401 市场营销   3年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超市与连锁管理)   3年   620505 物流管理   3年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640201 餐饮管理与服务   3年   640103 导游   3年   640103 导游 (日语)   3年   660108 商务英语   3年   660109 旅游英语   3年   660112 文秘(日语)   3年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3年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   3年   660102 应用英语(涉外体育)   3年   660305 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   3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毕业证书说明: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各专业学费 3200-10000元/年,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4500—4800元/年,各专业学费具体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我校所有学生都可以按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六、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辽宁省投挡比例为 102%,外省投挡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应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体检标准,师范专业原则上男生身高 1.60米(含1.60米)、女生身高1.55米(含1.55米)以上。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导游和导游(日语)专业男生身高1.65米(含1.65米)、女生身高1.60米(含1.60米)以上,五官端正。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体检标准、师范专业不符合高师面试标准或发现考生故意隐瞒病史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追究体检医院的责任。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外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分数由高往低择优录取。 3、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定。 4、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参照专业主要科目分值。 5、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 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社会体育及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 1)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成绩为准。 考生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 ( 2)运动训练专业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学校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行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考生的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项目按文体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 ,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 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备一级以上运动员(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   7、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辽宁省考生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成绩为准。 外省考生参加我校在其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 录取原则: 辽宁省考生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外省考生在本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 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外语有最低控制分,具体分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 1)美术类专业 师范专业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 =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非师范专业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 =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 2)音乐学专业 师范专业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 =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非师范专业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 =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学(钢琴)专业只招演奏专业方向为钢琴的考生,音乐学 (声乐)专业只招演唱专业方向为美声和民声的考生。 ( 3)舞蹈学专业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 =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 4)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 =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8、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 0416—3400131、0416-3400132 传真: 0416-3405779 网址: http://www.bhu.edu.cn                                                                      渤海大学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