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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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4-12 10:10: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地址 1 、学院全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 、地    址:北校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石广场(清石路2号 )              东校区:株洲市红旗南路82号  二、学院性质及办学理念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以培养解决生产和科学研究实际问题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真正使学生在接受较完整的高等教育的同时,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  三、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大专) 四、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应用化工技术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商务英语◆ 生物化工工艺 模具设计与制造 物流管理◆ 工业分析与检验 电子信息工程 会计◆ 化学制药技术 数控技术 市场营销◆ 高聚物生产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连锁经营管理◆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软件技术 电子商务◆ 化工装备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冶金技术       说明:各专业均文理兼招,带 ◆号为文科类专业 。 五、招生性质及招生计划: 招生性质:属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 招生计划:湖南、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江西、河南、湖北、云南、贵州、安徽、黑龙江、广西等范围内按省教育厅下达指标计划招生。 六、录取对象及规则 1 、录取对象:2010年参加高考且成绩达省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生务必在高职高专批次第一志愿第一栏填报我院(湖南考生填4701,外省考生按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代码填报)。我院将通过网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录取语种不限,外语教学为英语; 3 、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不限制男女比例。  4 、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和退档,湖南学生投档后要主动跟本院招生办联系确认录取及专业。   七、录取结果公布 1 、由省内各地市招生办上网公布,电话声讯台查询公布; 2 、由省内各地市招生办张榜公布; 3 、学校招生处电话查询公布; 4 、学院向录取考生电话通知,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及 优惠政策。 1 、学费标准。省级精品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三个专业均为4620元/年,其他: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 2 、我院设立了国家、省人民政府、学院三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年评定金额可达1000—8000元。国家每年给我院拨付奖助学金400万余元,用于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3 、新生凭学院正式录取通知书,可半价购买火车票。 4 、 毕业生由学院推荐工作。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 (0731)22537638 22537639 22537637 22537641(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nhgzy.com 招生就业网址:http://zsb.hnhgzy.com 邮    编: 4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