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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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5-03 17:36: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 13265      湖北省招生代号: 7280 院校属性: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一、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 、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 、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 、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 5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计划许可条件下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 、我院在江苏省所有专科专业录取按所属科类的一般等级要求执行,对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除历史,物理以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并对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 “ 先分数后等级 ” 。 7 、录取期间,我院将对所有进档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征询考生就读意向,对放弃就读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 5200 元 / 年,机械类、电子类专业 4500 元 / 年,其他专业 4000 元 / 年,;公寓住宿费: 800 元 / 年, 1200 元 / 年(四人间)。 三、专业调整: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的新生到校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没有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的新生到校后可按学籍管理规定调整,调整专业不收调剂费。跨批次录取专业不能调整。 四、奖助措施: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设立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 2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2000-4000 元);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资助,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等。 五、学历文凭:通过普招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六、计划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填报志愿代码及方式等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七、招生咨询方式: 1 、联系电话: 0715-8259788 、 8272183 、 8273347 、 8273467 、 8271011 、 8259819 (传真) 2 、电子信箱: xjzb9788@163.com 3 、学院网址: http://www.xnvtc.edu.cn 或 http://www.xnec.cn 4 、校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 118 号,邮编 437100 5 、全国招生咨询统一平台: 13265.zs11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