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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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24 07:04: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校址:合肥市宣城路 16 号(宣城路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 8 号(丹霞路校区)。 录取规则: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相关省教育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四、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按照所属省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 五、学费收取标准: 2009 年学院招收的三年制高职专科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 7000 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6500 元。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书信、电话或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 16 号(宣城路校区)     邮编: 230001 电话: 0551-4655938 、 4652918 、 3876277 (丹霞路校区) 网址: http://www.artah.cn E-mail:ahyxcxf2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