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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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23 09:38: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年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院国标代码:13578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

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规则:

1、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阅考生档案;2、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3、按生源地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加分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以原始分数(不含优惠加分)安排专业;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到校后复试; 6、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专业成绩以各省美术统测成绩为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审核录取。如果有关省有具体的录取规则,我们将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录取。7、考生到校后将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8、学生应依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选报身体适合的专业;9、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文件执行。凡修满学业,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颁发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10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 800元/人·年。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见附表。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区)招办录取结果通告和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jiaowu.hebeu.edu.cn/zb/)

咨询和联系方式:

Email:zsb@hebeu.edu.cn

网址:http://kexin.hebeu.edu.cn

联系电话:0310-8579060

传真:0310-6030429       邮编:05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