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

四川传媒学院

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
艺术
民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四川传媒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3-05-30 10:48: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四川传媒学院

(原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四川传媒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3669

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西区团结学院街67号

录取规则及有关规定: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均在录取时确定)。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与否。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3.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四川传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授位条件者由四川传媒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按照国家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导就业的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团结学院街67号 邮    编:611745            传    真:(028) 87953108 电    话:(028) 87907888、87953108、87953006  87953008、18981768333            

电子邮件:zhaoban_s@126.com     本院网址:http://www.sc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