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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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四川传媒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3-30 11:27: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院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3669

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属普通高等本科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西区郫县团结镇学院路67号

录取规则及有关规定: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导演(含导表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录取时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播音方向)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与否。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和医疗保险制度。

3、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授位条件者由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按照国家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导就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派遣。

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郫县团结学院路67号

邮    编:611745            传    真:(028)87953108

电    话:(028) 87907888、87953108、87953006、87953008

电子邮件:zhaoban_2@126.com

本院网址:http://www.cdys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