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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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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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28 15:14: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 院 名 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697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许坦东街29号;邮编:030031

第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学院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学院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按分数排队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第六条 部分专业录取要求:

1、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在文化课、专业课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报考酒店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3、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3厘米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双眼裸视不低于0.7。

4、体检标准:以国家规定为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我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七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学院设有奖学金,每年约有3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每年拨专款50余万元,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九条 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网址:www.sxtvi.edu.cn

咨询电话:0351-7973253  7973560  7973273

传真电话:  0351-7973202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