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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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22 13:27: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审核表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张江高科技园区达尔文 路 188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

       校区:        市        区            路        号

备注: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上海地区:488人,外省(市):500人,合计人数:988人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

2)报考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1.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女生身高 1.60m 以上,男生身高 1.70m 以上。

九、录取规则

1、专业考试:当地省市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统考;当地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中未涵盖的专业科目,须到学院参加专业考试;

 

2、文化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考生可凭通知单填报考试志愿,并参加6月份举行的文化考试;

 

3、录取规则:学院各专业,考生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大专投档线上的,按如下规则录取:

1)影视表演、音乐表演、及舞蹈表演各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艺术类大专投档线上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主持与播音、编导、文化事业管理、美术设计类等各专业,按考生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6000元-19000元

 

住宿费标准

1750元/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0273988

十三、投诉电话

021-50271101-1611

十四、网址

Http://www.shfilmart.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将协助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限额为6000元整。

十六、其他须知

 

 

 

 

 

 

备注:以上十六项内容如表格无法详尽,可另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