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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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16 14:07: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13815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一所国有公办,以专科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学院已有32年的办学历史,是我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秉承“崇德、笃学、尚能”的校训,形成了“奋斗、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现已建立起中专、大专、继续教育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学生近6000人。学院坚持“以人为本,能力为先”办学理念,围绕社会需求设专业,根据岗位开课程。按照“因材施教”原则,实行学分制管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本位,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加强内涵建设;构建了以“双证”并重、“产学”结合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二年来,学院所培养的学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深受用人单位好评。毕业生不仅就业率高,而且就业质量好,有99%毕业生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学院每年均可提供当年毕业生总数2倍以上的就业岗位供学生选择,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元市  

三、录取规则: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    学院投档比例在1:1.2以内,执行生源省(市、区)加分政策。

3、    学院优先接收符合体检要求、成绩上调档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计划有余额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各级志愿考生之间采用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预投。无志愿分数级差。

4、    所有进档考生按成绩排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以此为专业安排的依据。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可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高考成绩总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6、    我校对录取考生均无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限制,新生进校后外语按英语语种教学。

7、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

8、    我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四川省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四、2008年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总计划

四川

陕西

甘肃

新疆

小计

文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数控技术

180

110

 

110

50

20

 

模具设计与制造

120

100

 

100

20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60

60

 

60

 

 

 

计算机网络技术

120

90

60

30

 

15

15

软件技术

120

100

 

100

2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80

160

60

100

20

 

 

动漫设计与制作

60

60

30

30

 

 

 

电气自动化技术

60

40

 

40

 

20

 

应用电子技术

180

135

 

135

30

 

15

通信技术

120

120

 

120

 

 

 

微电子技术

60

60

 

60

 

 

 

旅游管理

90

90

90

 

 

 

 

市场开发与营销

120

120

120

 

 

 

 

 合计

1470

1245

360

885

140

55

30

五、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公布的学分制收费标准:IT教改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7000元/人.年,其他专业4100元/人.年。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完成所有规定学习课程并且考试合格者,由“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六、 招生电话:0839—3351918  3350014   

 邮    编:628017

网    址:www.scitc.com.cn  

 咨询QQ:200701198

Email:  zsb1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