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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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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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公办

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20 17:10: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09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码:14088    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85)

2、校    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3、办学地点: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4、邮政编码:325006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7、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其中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85分以上,如进档考生不足,可降分录取。

(3)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均可录取。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择优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其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列名次号。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D、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商品花卉、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宠物疾病防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 2006 ]124号文件,免交学费。

8、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 77 -88 4335 88     05 77 -88412441

(2)传    真:05 77 -86185 77 7

(3)联系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4)E - mail: zsb@wzvcst.cn

(5)学院网址: http://www.wzvcst.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zvcst.cn

 

 

学校负责人: 徐和昆           学校招生负责人: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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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