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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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章程名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8-04-17 15:59:00
备注: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我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四川省财政厅,高职(专科)。

二、学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西路288号,邮政编码:610100。

三、录取规程和办法: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

(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实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可接收一定比例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三)所有进档考生依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五)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六)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七)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办理相关证明等手续后,申请国家助学金。

四、收费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教〔2007〕190号)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即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4100元/年,其它专业37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电话: 028---84642024(传真)  028---81295929(移动) 

市内办公地点:成都市玉林东路1号3楼

市内招生电话:028---85569171

学院网站:http:www.scpcfe.cn